中國當下國情,退休年齡不宜延長
總是退休年齡可能調整,延緩至65歲(指男性),也不知是真是假。不過就中國目前現狀看不宜延緩退休年齡,理由如下:
一是被就業者、被工資增長者、自我繳納養老保險者這部分人本身就為社會的弱勢群體,且人數占了絕大部分,延緩退休勢必增加他們生活的困難,本該享受退休金的時候還要繳納養老保險,兩者之和5年時間在我們縣(株洲縣)就達到10萬元之多(株洲縣今年社保月繳費基數2270元,繳費比例下崗失業人員均按靈活就業人員對待為20%,年應繳養老保險金5448元,株洲縣人平月退休費按1300元一年就是15600元,兩項之和一年達到21048元,如果還考慮交醫保等費用的話更多),更不用說在沿海發達城市的數額了;
二是中國人的平均壽命相對于發達國家來說還較短,60歲應該相對于中國人來說已經達到了老齡化階段,其勞動能力也已基本衰退,享受退休理所應當;
三是延緩退休年齡,無疑增加社會負擔,特別是擠占了就業崗位,讓本來就業壓力很大的中國,就業形勢將更趨嚴峻;
四是延緩退休年齡與中國傳統觀念不相符合。從中國傳統觀念來說,人到60就基本達到安享晚年,享受天倫之樂的時候了,現在人到60歲,膝下的子女差不多都是獨生子女,這時候的子女也基本已成家立業,也開始有了下一代,而這時候的子女(差不多30歲上下)是生活和工作壓力最大的,不僅上有雙方的父母,還有自己的兒女,還要為高額房貸努力打拼,作為父母來說最大的愿望就是照顧好兒孫,讓兒女們能安心獨立工作,放手打拼自己的事業,照顧好了兒女們的后代,自然減少了他們生活的壓力,也讓父輩們享受到了膝下承歡的幸福時刻;
五是中國財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長完全可應對社保基金的缺口。2007年我國公共財政收入占GDP比重為19.3%,2008年為19.5%,2009年為20.1%,如果土地出讓金繼續升溫,或者維持現有的態勢,全口徑財政收入占GDP比重,2010年有望從2009年的32.2%升至35%,預計2010年全國財政收入將超過8萬億元,財政收入的巨幅增長將完全應對社;鸬娜笨,何況西方國家同樣的要從國家財政收入中拿出部分資金來補貼社保,作為社會主義的中國更應做到,不應將社;鸬娜笨谵D嫁到延緩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身上;
六是那些贊成延緩退休年齡,提出“延退”養老金總量不少的方案,說什么:即使不是專業技術人員或者職業經理人等管理者,一些在職人員也會明白,“延遲退休”多工作幾年,不僅將來的養老金總量不會少拿,相比而言,在職的時候工資拿得還更多一點。南京的養老保險權威專家也表示,晚退休,并不意味著少拿退休金。就目前的養老金計算公式,你繳費多,基數就高,繳費時間多一年,就多一個點的系數。而且40歲退休和65歲退休的計發月數是不同的,比如你40歲退休,你的計發月數就是233個月;若你65歲退休,你的計發月數就是101個月。而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本人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確定,這意味著分母越小,每月的養老金拿得就越多。因此,拿的養老金的總量并不會少。
提出這種觀點的人好象是專業從事“商業保險”人士,只考慮到如何從商業的角度賺取參保者的現金價值,很淺顯的一個道理,5年后的10000元怎么能和現在的10000元相比,5年后的10000元折成現在的價值叫現金價值吧,按西方國家的復利計算的話你看會有多少?所以提出此種觀點的人根本沒有從勞動者的利益出發,想想那些下崗失業的,他們曾經為社會主義建設奉獻了自己的青春,而因為企業改制、破產使他們離開了原來的工作崗位,由企業人變為社會人,他們不是政策的制定者,也不是政策的執行者,他們只是普普通通的勞動者,安排他們從事什么崗位就從事什么職業,下崗失業不是他們的意愿,只是迫不得法,如今他們成為了社會的弱勢群體,連最起碼的退休年齡還要剝奪5年,怎不叫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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