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帶薪休假屢屢成為愿望
中秋、國慶將至,有關帶薪休假的話題又開始被熱議。如《經濟日報》、《工人日報》、《北京晚報》等媒體就紛紛刊發記者調查或是評論,對這一法律已做出規定,但在現實中卻時常得不到落實的福利予以關注。
說實話,從新聞角度來說,帶薪休假成奢望的報道還真不算是啥新鮮事兒了。近年來,相關的群眾呼聲,類似的記者調查已屢屢“拋頭露面”,令人見怪不怪了。僅在百度上搜索“帶薪休假成奢望”,彈出的頁面就高達17萬篇。“帶薪休假成空文”的相關頁面也高達16.3萬篇。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作出明文規定: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帶薪年休假。除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可享受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那么,帶薪休假制度何以在一些地方就得不到貫徹落實?
依筆者看,一方面是因為一些單位,尤其是一些企業單位,的確出于經營生產需要,無法對職工正常休假做出安排,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作出應對舉措。但另一方面,不少企業處在強勢地位,打出“不想干就走人”、“能否完成績效考核任務”等招牌,讓勞動者“被自愿放棄休假”,甚至“被不知道有權休假”的現狀更是不容忽視。而與這種現象相呼應的,則是絕大多數公務員、事業單位,對正常的休假制度的堅決貫徹,甚至還時不時地組織各類職工出游活動。這些既進一步加劇了未能休假員工對正常休假的渴望,甚至還引發新的“社會不公”呼聲,讓原本應體現政府對廣大勞動群眾關心的良政遭遇詬病。
其實,早在《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期間,就有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與新浪網新聞中心的聯合調查顯示,參與調查的74379人中,有79.4%的人認為“條例的規定太軟,應該確立剛性約束、強制執行,才能保證帶薪休假制度落到實處。”現在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單位經常加班,根本沒時間休假,誰會拿自己的飯碗開玩笑?可以說,沒有強制性的配套規定來落實,帶薪休假很可能就是一句空話。
的確,如果《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能夠加上“職工有權利強制性休假”等規定,并安排勞動部門進行日常性調查、為勞動者維權的話,也許,勞動者的權益才能得到進一步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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