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可去街道調解
市人保局上午發布2010年工作目標――
勞動糾紛可去街道調解
今年以來每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7000余件 上午市人保局發布2010年工作目標
勞動糾紛調解區縣街道全覆蓋
本報訊(記者陶穎)拖欠工資、少給加班費等勞動爭議糾紛,不用急著鬧上仲裁庭,先在區縣、街道調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中。明年,這樣的區域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將基本覆蓋全市。
今天上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關于加強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工作意見,提出2010年重點任務和目標。
據市人保局介紹,當前,在全市勞動關系總體保持穩定的前提下,也出現一些新問題,勞動爭議案件持續大量上升,案件增長幅度超常持續。今年以來,每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達7000余件。
為了避免矛盾激化,盡量將勞動爭議解決在基層,本市不斷加大調解組織的建設力度。目前全市除企業設立的調解委員會外,區域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已達近百個。同時吸引了律師等社會各界人士參與,調解組織的作用越來越大。
市人保局表示,將力爭用3年左右,在全市形成企業、基層、街鄉的勞動爭議調解“大網”。
也就是說,將在大中型企業、行業集團企業、行業、區域性組織成立調解中心,推動建立市、區、街鄉三級調解組織,層層化解矛盾。
勞動爭議調解“大網”主要伸出三大“觸角”。首先是在百人以上企業,普遍成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力爭在三年內達到基本全覆蓋。這將推動企業建立勞資溝通對話機制,幫助職工在企業內部就處理好糾紛問題。
其次,在大型企業集團、各個行業成立勞動爭議調解組織。今年內試點成立不少于20個大型企業、行業的調解組織,2010年實現基本全覆蓋。其中,重點將指導出租汽車、餐飲服務、建筑等勞動密集型行業建立行業性調解組織。
再次,將建立市、區、街鄉的區域性調解組織。今年力爭成立不少于8個區域性調解組織,2010年實現區域性調解組織的基本全覆蓋。其中包括各區縣、街道自己的調解組織,化解轄區內勞動糾紛;并在產業園區、工業園區、高校園區等用人單位集中區域,建立區域性調解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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