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法院:三大調解釋法說理化解雇員勞動爭議
2014-03-10作者:未知來源:四川新聞網遂寧3月6日訊
近日,射洪縣人民法院與縣大調解中心和曹碑鎮政府等有關部門調解員齊聚青崗法庭,合力成功調處了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切實維護了勞務者的合法權益。
2013年初,家住金鶴鄉的劉某與家住曹碑鎮的覃某經人介紹相識,后兩人達成口頭協議,2013年4月10 日起劉某到覃某所承包在青海省的建筑工地上務工,由覃某每個月支付給劉勇剛10000元工資,并且包吃住。2013年7月10日劉某在上班時間忽感不適,后被送往醫院治療,被診斷為腦梗塞。出院后仍未痊愈。劉某及其妻何某多次找覃某就劉某的工資和住院期間賠償問題協商未果后,扣留覃某的小貨車一輛,又找曹碑鎮鎮政府協調,在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妻子何某便于今年2月23日將患有腦梗塞的丈夫直接丟到曹碑鎮鎮政府后甩手而走,在當地造成不良影響。
此事發生后,縣法院大調解中心與縣大調解中心和曹碑鎮政府等有關部門積極組織人員調解。2月24日上午,司法調解員、行政調解員和人民調解員,以及矛盾雙方的當事人20多人,齊聚青崗法庭,從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經過調解工作組對當事人雙方及各自親戚朋友持續7個小時的釋法說理規勸,覃某態度發生了變化,由最初聲稱不承擔責任到后來愿意承擔責任、由同意賠償4萬元到同意賠償8萬元。劉某夫婦態度也發生了轉變,由起先要求按工傷處理到后來同意按按雇傭期間生病處理,由要求賠償25萬元到后來接受賠償8萬元。調解工作組放棄午飯及午休時間做調解工作,讓當事人雙方及親戚朋友非常感動。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賠償8萬元的協議,覃某當場交付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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