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法院調結一起勞動糾紛
2012-07-18作者:未知來源:貴州法志
本報訊(陶國英)為充分發揮立案調解的作用,施秉縣法院堅持把“定紛止爭,節約資源,促進和諧,化解糾紛,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作為工作目標之一。近日,該院調結了一起勞動糾紛案件。
2008年受世界經濟危機影響,該縣恒盛公司的硅產品銷售大幅度下滑,公司處于半停產狀態,部分職工待崗。2009年初,有33名職工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要求公司補發從進廠之日起的加班工資,支付未與職工簽定勞動合同的違法經濟補償以及補交養老保險金等,共計130余萬元。33名職工與公司多次協商未果,后申請縣勞動仲裁委仲裁,勞動仲裁委逾期未作答復后,職工向法院提起訴訟。立案法官接到案件后,在審查期間,逐一對每位職工的訴求以及是否形成勞動關系等進行核實。審查中發現該公司在用工上不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的違法事實,但考慮到該公司是一家有4000余名職工的民營企業,如果該案通過訴訟程序解決,會增加各方當事人的訴累,還會引發不安定因素。于是,立案庭的法官多次組織該企業和33名職工進行調解,在堅持保護各方利益與維護社會穩定并重的前提下,采取靈活的方式,把企業的困難與惡意裁員的情況區別開來。經立案法官的反復開導,最終33名職工全部與公司達成了調解協議,并全部履行兌現,該案得以園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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