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撐起保護傘 傷不起的農民工獲賠償
5月25日,省總工會傳來好消息,經省、市、縣三級工會聯動維權,農民工劉明祥拿到了一次性賠付工傷補助及后續醫療費用5萬元。拿到錢后的劉明祥激動地說:“感謝黨和政府的關心,是工會組織給我了第二次生命”。
工傷索賠,走上漫漫維權路
劉明祥是珙縣某公司的一名農民工。2009年12月5日下午5時許,劉明祥和同事楊仁秀在巡場鎮友誼橋頭的公路邊,澆注天然氣閥井的水泥井蓋,他去河里提水時,不慎摔進坑里,造成小腿骨折。劉明祥在醫院治療一個月后,要求回公司上班,公司便以他腿傷沒完全好,無法繼續勝任工作為借口,辭退了他。
劉明祥作為家里唯一的主要勞動力,上有老,下有小,妻子常年生病,這對原本就很拮據的家庭來講,無疑是雪上加霜。他找到公司解決,公司只同意支付他住院治療期間的4000多元治療費。
去年2月,劉明祥向珙縣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因他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不能證明他是公司員工,工傷認定一時難以進行。不久,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確認勞動關系,同年9月,珙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定:劉明祥與公司之間勞動關系成立。
然而,去年12月,公司對劉明祥的勞動關系認定不服,提起上訴。
“如果走完一切法律程序,當我拿到賠償款將在兩、三年以后了,當時我真的絕望了。”劉明祥說,隨后,他拖著病殘的腿,開始四處上訪,從此走上了漫漫的維權路。
工會關懷 讓他吃下定心丸
去年年底,得知劉明祥情況后,省總工會高度重視,省總工會副主席胥純要求相關部門立即介入,依法維權。隨即,省總工會法律部與宜賓市總工會和珙縣總工會取得了聯系,要求依法維護好農民工劉明祥的合法權益。
隨后,宜賓市總工會和珙縣總工會介入調查,當即珙縣總工會常務副主席何其林親自到劉明祥家中看望慰問,并送去了500元的慰問金。同時,珙縣總工會立即召集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司法局、縣人民法院等單位負責人協調會議,決定工會及政府相關部門要對劉明祥在困難上給予救助,法律上給予援助,生活上給予幫扶,盡快依法處理。
今年春節,珙縣總工會再次給予劉明祥1000元的困難補助,并囑咐他:縣委、縣府高度重視,有省、市、縣三級工會的多方協調,有司法部門的法律援助,相信事情一定能夠得到圓滿的解決。
“經過耐心細致的工作,使劉明祥已經絕望的心,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他心里終于吃下了定心丸。”珙縣總工會相關負責人說。
多方協調,解紛止爭得圓滿
隨后,珙縣總工會走訪調查,匯總案件相關情況后,立即啟動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成立了專案協調小組,由常務副主席任組長親自抓,以專人、專款、專案為原則來辦理,為劉明祥進行法律援助。
開初,公司以和劉明祥系承攬關系,不是勞動關系為由,拒絕承擔工傷責任,認為他是自己過失,不算工傷,其后續治療、工傷補助等費用不予承擔。
面對此種情況,珙縣總工會和縣人民法院的同志一道做公司政策宣傳,還積極聯系勞動部門協調,并救助1000元,幫助其在醫院做了后續醫療鑒定。
日前,經過多次多方面的協調,公司也本著以人為本的理念,終于同意實行庭外調解,公司與劉明祥達成工傷賠償協議,由公司給予劉明祥一次性工傷補助及后續醫療費用5萬元。至此,一個按法律程序需要三年時間的工傷賠償案件,經過省、市、縣三級工會及各級政府部門共同努力下,在短短幾個月,依法得到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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