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首例業主群體打贏開發商案例
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5月30日,西藏房地產累計開發土地465.4萬平方米,完成商品房開發總面積406.6萬平方米,建成商品房31304套。從使用性質來看,住房27596套,占88.2%,商業營業用房3708套,占11.8%。 完工于2006年的格桑林卡小區位于拉薩市金珠西路,是一個集藏式別墅、公寓樓為一體的現代化商業小區,小區共有800多套住房,現入住戶達400多戶,是西藏目前最大的商業小區。
“如果10天內不撤,我們將通過法院進行強制執行。”西藏最大的商業住宅小區格桑林卡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扎桑9日手持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前往小區綜合樓,催促開發商西藏海特實業開發公司撤出違法侵占的小區綜合樓。這是西藏首例業主群體打贏開發商的官司。
業主委員會主任扎桑說,這里的業主有來自西藏7地市的藏族人,也有少部分內地到拉薩經商或辦公司的漢、回族等群眾。開發商在開盤銷售時指定原物業公司為小區物業公司,這家物業公司不但服務差,收費還高,并且經常與開發商串通起來做一些令業主感到氣憤的事情。 扎桑舉例說,原物業公司為了自己的利益,從格桑林卡小區向附近的康桑小區偷偷輸電賺錢,而這一偷電行為恰好被業主發現,進行了拍照取證,并向拉薩市電業局進行了反映,原物業公司受到了電業部門的行政處罰。
自格桑林卡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后,業主與開發商和原物業公司的矛盾不斷升級。為了選擇理想的物業,按照中國物業管理的相關法律條例,2009年5月,格桑林卡小區業主通過民主合法程序選舉出第二屆業主委員會,扎桑被選舉為業主委員會主任。2010年6月,業主委員會通過向社會公開招標的形式,重新選定了新的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副主任托美朗杰說,新的物業公司進駐之后,不但物業費有所降低,更主要的是,新物業公司常安排保安巡邏,小區安全大大提高。但是,原來的物業公司不甘心,繼續占據了原本應該屬于全體業主的配套三層綜合樓。
托美朗杰說:“我們先后向自治區建設廳、自治區信訪辦、拉薩市房管局等部門反映開發商侵權問題,這些部門先后召開會議,都認定三層綜合樓應歸格桑林卡全體業主所有,但原物業公司就是賴著不走,于是我們就把該物業公司告上了法庭。”
來自西藏那曲地區聶榮縣的托美朗杰的漢語文水平不高。為了盡快掌握相關中文法律法規,以及將自己撰寫的藏文情況反映報告翻譯成漢語,他自掏腰包請出版社翻譯人員進行專業翻譯,并在《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中與小區相關的法律條文都用紅筆認真做記號. 2010年11月,格桑林卡業主委員會將開發商告上了法院,同年11月10日,拉薩堆龍德慶縣人民法院宣判格桑林卡小區綜合樓的一樓為物業用房,二樓、三樓為業主活動中心歸全體業主所有。 宣判后,開發商不服法院判決并進行了上訴。2011年2月11日,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受理費由開發商承擔。
由于格桑林卡業主打贏了西藏首例維權官司,在拉薩各個小區中產生了巨大影響,像西城安居院、金珠花園等小區都跑來取經學習。“民主和法律是我們打贏這場官司的最大法寶!”當談起這起近日這場在西藏業主中產生“地震”效應的官司時,扎桑拿著法院的終審判決書自信地說。 扎桑說,西藏的城市社區建設起步于2000年,許多方面落后于內地,自我管理和維權都是新興事務,很多事務我們都不懂,但是,我們善于學習法律,不但民主選舉出了自己的業主委員會,并且按照中央和西藏自治區的法律法規,維護了自己的權益。
西藏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次仁多吉說,中國的法律體系已經形成,西藏自治區的法律已經和內地同步,人民完全可以按照法規維護自身權益,同時,作為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自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成立至今,已制定了279件法規和帶有法規性質的決議和決定,這些法規和決議決定,涵蓋了西藏社會、經濟、文化、政治等各個方面內容,已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上一篇:什么是勞動者追討加班費的上策
下一篇:“金保”實現遼源地區“一卡通”
無需注冊 快速免費咨詢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