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實行仲裁建議書制度
2011-03-23作者:未知來源:中國企業新聞網
針對當前日益增多的群體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堅持關口前移、標本兼治,積極探索預防和應對措施,在依據司法建議書模式上建立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建議書制度。仲裁委員會對勞動人事爭議案件高發企業、規范編制外用工過程中引發爭議的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在正式受理前,先向用人單位發出仲裁建議書,指出其存在的題目,提出改進建議,幫助企業規范勞資關系,從源頭減少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發生。到目前為止共發出勞動仲裁建議書10份,主要涉及簽訂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社會保險費等題目,共促使了6起案件達成了和解,使勞動者不必走完法定仲裁程序便維護了自身的正當權益,減輕了從立案到開庭再到裁決的法律程序。縮短了勞動仲裁案件處理周期,節約了辦案本錢,這一舉措受到了用人單位的好評,建議書的建議事項明確具體,針對性強,有助于消除勞動隱患,減少了違法用人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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