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勞動爭議 申請仲裁勿超一年
2011-03-22作者:未知來源:中工網——《勞動午報》
職工張先生近日被單位無故開除了。由于最近家里出了些事,需要張先生親自處理,因此他暫時顧不上跟單位“理論”。那么,如果張先生申請勞動仲裁,最晚要在多長時間內提出呢?
大興法院時亞東法官表示: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也就是說,如果張先生申請勞動仲裁,要從他知道自己被“開”起算,時間不能超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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