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總簽名的報銷單成了證據
龍虎網訊 一張有老總簽名的報銷單,無意間讓一場勞動糾紛難題迎刃而解——昨天,記者從南京市總工會召開的有關會議上了解到,截至去年底,南京111個街鎮已經全部建立工會法律援助站,去年,南京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大幅提高,共受理案件597件,處理487件,直接代理287件,基本權益受到保護的職工約千余人。
案例1:不該支付的培訓費免了
去年9月,某公司銷售員工張某(化名)找到秦淮區總工會要求援助,張某在去年4月進入南京一家汽車銷售公司,隨后被安排到上海進行培訓,當時協議約定,張某接受培訓后,必須在該公司服務滿一年后才能離開,否則必須承擔培訓費和差旅費。去年8月底,張某在沒有辦理離職手續的情況下離開了公司,而汽車銷售公司認為雙方簽訂了培訓協議,而張某只為公司服務了三個半月,和協議約定的一年服務期差了八個半月,要張某承擔這八個半月的培訓費和差旅費一共4758元。張某只好求助于工會。
法援支招:秦淮區工會的法援團接到求助后,認為這是一個關于培訓費用賠償的勞動爭議,雙方建立勞動關系應該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包括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培訓事項屬于約定條款,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就培訓等其他的事情進行約定,但是這個約定條款成立的前提是雙方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而張某和該公司之前并沒有就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進行約定,所以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張某無需承擔培訓費和差旅費。
案例2:老板下落不明也能追到款
2009年9月,南京某棉紡制品公司有16名民工求助浦口區總工會法援團,該公司沒有和他們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為職工交納養老保險,拖欠職工工資3個月。而當時該公司停產,老板也下落不明,民工們都不知道怎么辦。
法援支招:江蘇興天浦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曲啟武代理這起勞動爭議案件,他發現這16名民工當時都沒有書面證據能證明與該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后來他想了辦法,為這16名民工分別列出五項申訴請求:解除勞動關系,支付拖欠工資,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支付因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和補辦社會保險,并把職工的申訴書提交給了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浦口區仲裁委員會裁決該公司為16名職工補辦社會保險,并一次性支付其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及雙倍工資共計138400元。但是,因為該公司已經停產,法人代表也下落不明,工人們手捧仲裁裁決書卻無法要到錢。曲啟武想了一個辦法,他了解到當時無錫一家法院也即將對該公司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之后在無錫法院對該公司進行企業資產抵債的情況下,無錫法院從執行該公司的資產中先行支付了138400元用于補償16名職工的損失。
案例3:一張報銷單成了重要證據
李明(化名)是南京一家公司的職工,因辦公室電器漏電造成意外,她被大面積燒傷。公司雖然報銷了一部分醫療費用,但是隨著治療費的增加,公司拒絕繼續承擔她的醫療費,還停發了李明住院期間的誤工工資。李明無奈之下向南京市總工會求助。
法援支招:接待她的是南京市總工會職工法律援助團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援助律師張世亮。張世亮當時碰到了一個難題,他發現李明雖然在這家公司已經工作了4年,卻沒有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一個偶然的機會,張世亮發現了李明住院時期的一張報銷單,上面有該公司領導的簽字。這讓他眼前一亮:這張報銷單可以作為證據,證明李明是該公司的員工。于是張世亮很快向勞動部門提起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李明與該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應該向她支付醫藥費。 姚媛媛 龔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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