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調整離休人員醫保標準
2011-01-06作者:未知來源:中國社會保障網
2011年度市直參保單位離休人員、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醫療保險費籌集標準進行調整。
根據《煙臺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辦法》,2011年度市直參保單位離休人員醫療保險費籌集標準為每人每年36000元;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險費籌集標準為每人每年3000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醫療保險費籌集標準為每人每年24000元。(張芳 王曉榮)
上一篇:煙臺開發區施行城鄉居民醫保一體化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