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可在家門口處理
2010-11-17作者:未知來源:東南早報
早報訊 (記者賴勁松)昨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傳出消息,到2011年,我省將在全省有條件的鄉(鎮)、街道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從而使得大量勞動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解決在仲裁訴訟外。
據介紹,自國家《勞動合同法》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后,我省各地勞動爭議案件出現快速增長的態勢。對此,省人保廳提出,到2011年全省有條件的鄉(鎮)、街道都應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目前,全省鄉(鎮)、街道中已有873個建立了鄉(鎮)、街道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其中依托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站)設立了爭議調解組織的有641個,全省鄉(鎮)、街道現有勞動爭議調解員2231人。
現階段,我省在處理勞動爭議糾紛中堅持調解優先原則,通過發揮調解的作用,更好地維護爭議雙方的合法權益。今年以來,我省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受理勞動糾紛案件8422件,調解成功7591件,涉及經濟標的1.5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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