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施工前須存儲專項資金
2010-11-15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記者從黃陵縣勞動部門獲悉,從12月1日開始,該縣轄內的所有工程建設單位,在施工前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銀行專戶存儲一定數額的農民工工資保障專項資金,用于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時的應急支付。
據了解,今年以來,黃陵縣多次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采納社會各界意見,經多方論證后,于近日出臺了《黃陵縣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暫行辦法》,該辦法規定:從12月1日起,凡是在該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水利基本建設、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施工建設單位和石油、天然氣開采等單位,在開工前須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銀行專戶存儲工程核定概算或合同價款的3%作為農民工工資保障專項資金,用于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時的應急支付。如果工程竣工驗收后經認定無拖欠、無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則按相關程序返還施工單位預存的保證金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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