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寧夏區委呼吁將實習生納入《工傷保險條例》保護范圍
2010-10-18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時下學生實習期間遭遇意外事故并不鮮見,工傷權益難以維護。日前,民盟寧夏區委呼吁盡快將實習生納入《工傷保險條例》保護范圍。
有調查顯示,我國每年有數以百萬計的大學生走上實習工作崗位,67%的學生在實習中沒有任何勞動安全保障,近30%的大學生在實習過程中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甚至出現學生工作中致病、猝死的嚴重后果。但由于實習生不屬于我國《勞動法》調整范圍,學生實習與用人單位不構成勞動關系,只構成勞務關系,實習生在實習單位發生意外,明明與工作有關,卻不能按工傷處理,只能走民事途徑,導致這方面糾紛不斷。
為此,民盟寧夏區委建議,國家應盡快出臺司法解釋,盡早對學生實習期間意外傷害事故賠償作出具體規定,明確各方的責任義務。對大學實習生頂崗實習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應與企業員工同工同酬,把他們列入《工傷保險條例》的覆蓋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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