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泰制革女工患病索賠 企業遲遲無回應
安徽阜陽籍陳芬因在麗水青田亞泰制革有限公司打工期間,被麗水市疾控中心診斷為重度職業病,卻遲遲得不到用工企業亞泰制革公司的賠償。日前,導報“阿德哥討說法”欄目從麗水青田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簡稱“青田人保局”)了解到,該局對導報輿論監督引起重視,已介入調查陳芬職業病情況,并積極幫助外來女工陳芬與用工企業調解賠償事宜。
患病女工家庭度日如年
陳芬家屬魏友杰向導報記者介紹,2月3日,麗水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簡稱“麗水職鑒委”)發出《職業病診斷鑒定書》顯示,同意麗水市疾控中心《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的診斷結論,確認鑒定結果為“職業性慢性中毒肝病(二甲基亞酰胺)重度。陳芬自身患重度職業病后,身體狀況一日不如一日,在認定重度職業病后,考慮到陳芬已無能力親自從安徽阜陽前往浙江麗水體檢,麗水職鑒委委托安徽省阜陽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簡稱“阜陽職鑒委”)進行鑒定。與此同時,陳芬的丈夫由于過度操勞,精神壓力過大,在今年4月份患上了腦梗塞,現右半身癱瘓臥床不起,幾成植物人。“一個家庭出現兩個植物人,這日子還怎么過啊?”魏友杰說。
4月29日,青田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發出《關于陳芬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陳芬所患職業病(職業性慢性重度中毒肝病)為工傷。8月3日,受麗水職鑒委的委托,阜陽職鑒委發出的《職工因工勞動能力鑒定結果通知書》,確認陳芬勞動功能障礙鑒定為二級。
用工企業表示依法解決
安徽阜陽籍陳芬的職業病被確認為工傷,相關證明、鑒定等材料也都早已遞交用工企業亞泰制革公司,為什么用工企業遲遲沒有回應?導報記者致電陳芬原所在的亞泰制革公司,該公司總機接線員稱,陳芬工傷糾紛由他們公司汪姓副總經理負責,而該接線員以“屬于私人信息、不方便透露”為由,不愿提供該公司汪副總經理的其他聯系方式。
在沒有得到汪副總經理其他聯系方式的情況下,導報記者幾經周折聯系到“有可能知情”的亞泰制革公司孫主任。孫主任稱,他們公司已收到陳芬關于工傷的鑒定等材料,并在著手制定相關調解方案。“這是一個法制的社會,法律不會偏袒任何一方。”
孫主任還稱,“我們公司也是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會采取合法的途徑解決問題,配合政府相關部門解決問題,也肯定會給員工一個說法,但是具體怎么調解還是需要相關部門聯系雙方進行協商。”
勞動部門已在積極調解
用工企業亞泰制革公司正在準備調解,但仍躺在病床上的受害者陳芬卻完全不知情,導報記者聯系麗水職鑒委時,其也表示對于陳芬勞動功能障礙的鑒定結果完全不知情。隨后,導報記者又撥通了阜陽職鑒委的電話,該委負責人李宏燕科長說,“工傷鑒定由專家組做出鑒定結果,我們委員會只是負責出具書面通知書,由于是受委托鑒定的,因此投遞工作由陳芬個人負責,我們已經將其中兩份通知書交給陳芬家屬魏友杰了。”導報記者問為何麗水職鑒委沒有拿到鑒定報告?李宏燕表示麗水方面未就此事來電咨詢,他們暫作留檔處理。
職鑒委作出工傷等級鑒定后,陳芬依據什么賠償標準進行賠償?導報記者連線青田人保局,該局蔡啟新科長向導報記者解釋,《市場導報》持續關注外來女工在青田打工期間造成工傷事件,麗水、青田等勞動部門非常重視。
就陳芬被鑒定為二級勞動能力障礙而言,其已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目前法律法規有兩個方案可以采用:一是在不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下,員工每月領取工作津貼,金額為工傷確認前工資的85%,直至退休,退休后再領取養老保險金。“由于現在陳芬身體狀況不佳,因此第一方案并不適合”。二是一次性領取賠償金,二級傷殘的具體賠付金額為工傷確認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的14倍,根據陳芬的實際情況計算約為30萬元左右,具體可根據雙方協商一致而定。“目前最為關鍵的問題是后續醫療費,這才是雙方協商的焦點。”蔡啟新說,他們已通知在下周時間讓用工企業與陳芬家屬進行協商,但用工企業表示沒有時間,只得往后推遲一周,“在確定具體調解時間后我們會及時通知陳芬家屬,但愿雙方的意見能基本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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