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國企分紅補充社保投入值得期待
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副院長白重恩日前建議,政府應當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降低企業和職工繳納比例,企業省下來的錢就可用于給職工漲工資,職工省下來的錢就變成了可支配收入。雙管齊下,勞動者收入提高的幅度就會比較明顯。而政府對社保增加的投入,應當通過增加國有企業分紅來補充。這樣既可以有效解決社保資金的缺口,又可以控制企業投資規模,有利于資本收益與勞動收入的合理分配。(8月16日《北京青年報》)
此前有報道說,中國工商銀行、中國石油、中國移動三大企業名列全球十大賺錢企業,利潤過千億,上交國家的利潤數額卻只有200多億,上繳比例最高只有10%,國企利潤的流向曾備受公眾質疑。對此,財政部曾表示將完善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政策,適當提高國有資本收益的收取比例。現在學者建議增加國有企業分紅保證政府對社保增加投入。再次把問題擺上桌面。值得關注。督促包括央企在內的國企履行社會責任,還利于民,為社保政策兜底,有利于調節社會收入分配格局,積極意義不必待言。
花納稅人錢投資的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并非私人公司,每一個國民股東都有權對國企利潤的流向充滿關切、提出質疑。國務院頒布的《關于施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已經把公共企事業單位納入了政府信息公開的范疇。政府信息公開范圍與脈絡是清晰的。國企無疑應該對民眾的關切作出回應。公開利潤流向,提高利潤上交比例就是路徑之一。
據介紹,國有企業向政府分紅是國際上一種普通做法。近年來,我國國有企業整體經營狀況進一步改善,國有企業的利潤總額規模大、增速快,已經具備了向政府分紅的能力。 針對提高國有資本收益比例的問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張文魁直言:“比例即便提高10個百分點,對央企來說是九牛一毛,不會產生太大影響”。這為提高國企分紅比例提供了一個參考數據。
但是,國企利潤到底應該如何分配呢?企業擴大再生產,支付改革成本,支付員工工資福利,企業公務消費等等項目都需要錢。當然,國企特別是央企還可以羅列很多像樣不像樣的理由,國企董事會也會向股東說明利潤使用情況。但是國企利潤到底如何分配,除了董事會與企業高管以外,廣大國民股東根本沒有知情權。更遑論發言權。運用公共財政資金投資建設的國企盈利了,廣大納稅人卻不知道利潤流向,無權發表利潤分配意見,分享不到國企利潤成果,豈不滑稽?而且不少國企在收獲壟斷利潤的同時,還伸手向財政要補貼,左右著資源產品、民生產品的定價大權。
盡管以央企為代表的國企可以百般辯解,但是,公眾輿論一直詬病的企業腐敗、高管天價年薪、員工高福利、產品高成本、高價格,公務消費浪費等國企積弊,事實上已經揭開了國企超額利潤流向不明朗、不合理的體制病灶。如何革除國企體制病灶,督促央企說明超額利潤流向,讓更多國企利潤還利于民,值得探討。
除了提高國企利潤上交比例,增加社保投入這條路徑以外,依照《反壟斷法》的要求,從完善制度設計入手,充分引入、激活市場競爭,并且保護好合法市場競爭,讓消費者與經營者在合法市場框架內充分博弈,讓市場經濟在充分競爭的合法市場軌道上運行,依靠市場的力量逐步打破國企特別是央企“一企獨大”的壟斷局面。更為重要。
在部分國企壟斷地位暫時無法打破的現實語境下,一方面,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監督,增加國企產品生產經營成本、定價與員工(特別是高層管理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的透明性,讓高管高薪、員工高福利,主動接受社會公正檢驗與公眾輿論監督。另一方面,國企公務消費支出,腐敗浪費等問題也應該得到約束與規范。
在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情況下,督促包括央企在內的國有企業補上社會責任課,積極主動地向國家分紅,降低產品價格讓利于民,這既是公眾的期待,也是國企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國企到底該如何向民眾分紅,更為公平合理,需要制定周到的制度安排并提高制度執行力。用法規制度的力量督促國企反哺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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