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從下月起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平均幅度28.8%
2010-08-19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經青海省政府決定,青海省將于9月1日起提高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人均提高1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人均提高1.8元。據悉,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已先后調整了5次,這次調整是提高幅度較大的一次,全省平均調整幅度為28.8%。
記者從8月17日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此次調整后的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為:西寧市、海東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580元調整為7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6.3元調整為8.1元;海南州、海北州、黃南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590元調整為76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6.4元調整為8.2元;海西州、果洛州、玉樹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600元調整為7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6.5元調整為8.3元。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調整后的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從9月1日起執行。
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等侵害自身合法權益的行為,可及時通過工會反映或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舉報,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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