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督促民工有沒有睡午覺?
7月以來,我國南方地區開始出現大范圍的高溫天氣,然后,咄咄逼人的熱浪猶如氣勢洶涌的惡流翻滾而來,高溫愈演愈烈;接著,江漢南部、江南華南大部、貴州東部、重慶中西部、四川盆地東北部等地出現了35~37℃ 、局地38~40 ℃的高溫天氣;緊接著,華北黃淮進入了“全力以赴地投入戰斗”。中央氣象臺8月3日以來,繼續發布高溫橙色預警。分析稱,8月上中旬,浙江、江西、湖南三省刷新40℃以上的高溫天氣,杭州、南昌、長沙等地成為高溫陣地。
可是,在持續高溫的橙色預警下,卻沒有一部完整的有關“高溫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當然,更沒有保障民工的高溫規章。
7月以來,先是由白領階層自發掀起的要求兌現“高溫補貼”浪潮;接著是一些地方政府公務員要求兌現年休假風波;然后由全國總工會下發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高溫”溫馨通知,把防暑、防高溫上升到了工會年度最高指令;最后是某些政府機關開始調整工作時間,把午休時間調整為3個小時,以便機關公務員中午更好地睡午覺,并且還由相關部門專門進行監督是否午睡或是否休息,說是只有午睡或休息好了,下午才能更好地工作。
對于政府機關要求并責令公務員中午以睡午覺的形式休息好,筆者也予以贊同和支持。畢竟從幼兒園起到中學,為了學生下午更好地學習,學校都有強行學生中午睡午覺的規章。
然而,從環衛工人熱死馬路、民工熱死工地等,卻沒有那一起事件能引起相關職能部門的高度重視,有的甚至不了了之。這不知道是民工本身身份的悲哀,還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悲哀?
且問,有誰來督促民工中午有沒有睡午覺,民工該由那個工會管,民工的“高溫補貼”當由那家單位發放,民工熱死在工作崗位上誰來收尸?
按照國際慣例,每年6月至10月發放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給予的高溫關懷,支付高溫津貼,既是責任更是義務。但是,高溫津貼執行力度并不理想。調查顯示,大多數機關和大型企事業單位及時兌現了高溫政策,并且有的個別機關不僅兌現了高溫補貼,還發放了勞保用品;可是,一些中小型私企卻久拖不兌現,抱著“拖一天是一天”的思想。而且,高溫津貼差距也很大,不同的單位補貼額度也有貧富差距。
生活往往總是搞笑人,據說,在空調房辦公的機關人員與白領階層等受高溫傷害較少的群體,享受高溫補貼是最高的,而真正受高溫傷害較大的勞動群體,得到的補貼不僅少得可憐,有的干脆沒有。至于那些工作在底層的建筑工地民工、環衛工人等來說,就更加不值得一提,因為,高溫補貼對他們來說,本身就是一種奢望。
大家都知道,高溫一旦突破人的生理極限,會給人的身體造成傷害,甚至威脅到生命。全國大部遭受高溫侵襲,氣象部門提高高溫預警級別十分必要。同時,相關職能部門關心高溫下的勞動者,并及時送關懷、降溫、幫助等猶如盛夏的清涼劑。
可是,我們的高溫關懷以往只限于室內的勞動者,卻忽視和遺忘了最底層的勞動者。所以,我們的高溫關懷更要深入基層、深入建筑工地、深入最底層的民工作業區,他們戰斗在建筑工地、城市馬路上,有的甚至不分晝夜、不分晴雨暴雪、不分酷暑嚴寒,默默無聞地工作在我們生活的最底層。
的確,他們面對自己的工作和選擇,無論是什么原因,無論是高溫還是低溫,不管是酷暑或是嚴寒,他們始終是無怨無悔,大多時候總是一笑而過。可是,我們不能因為他們不計較,而從來不聞不問和漠不關心呀?!
其實,我們要拋棄把高溫補貼只當成單位的一種福利的傳統觀念,高溫補貼更不能單由單位性質、經濟效益、領導價值取向等因素來決定發放額度的多少。應該制定全民享有、統一額度的高溫補貼法規。可是,往往現實中,如果所在單位不主動發放,作為職工一般是不敢找單位要高溫津貼。之所以存在這種怪現象,主要是因為,單位沒有把發放高溫補貼當作是自身的責任感義務,員工更沒有把享有高溫補貼當成自己的合法的權益。當然,最終根子還是因為,高溫補貼一直以來都沒有引起政府部門重視所致。
發放高溫補貼不是單位對員工的福利,是單位本身的責任和義務;發放高溫補貼更是國家責任和社會責任。
有個很實際的問題一直在拷問著我們政府,民工理應有自己或專門的工會來保護,民工也有享高溫保護的權益,民工更應降溫,民工更應享有高溫補貼,民工更應睡午覺!
民工有沒有“單位”保障,民工有沒有“組織”庇護?
酷暑還在升溫!高溫還在肆虐!最底層的民工兄弟依然在酷暑下堅守崗位!我們的“高溫保護”身藏在何處?我們的高溫補貼都發給了誰?有誰督促民工有沒有睡午覺?民工的生命尊嚴誰來尊重?漠視民工生命和權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心有何安?
無需注冊 快速免費咨詢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