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單方解約 16年老員工求賠20余萬元
2010-07-30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將公開審理一起勞動合同糾紛案,新民網將全程視頻直播當日庭審過程。
案情簡介:據原告王某訴稱:原告自1993年起為被告某通信(上海)有限公司工作,1995年4月原告與被告簽訂《聘用合同》,以后原告一直為被告工作,因戶口問題,原告社保關系無法轉入上海,被告也未在原告戶籍地為原告繳納社會保險金。
1999年原告戶籍由外省轉到上海后,被告一次性為原告在上海繳納了1993年3月1日起的社會保障金。
2007年3月,原告與被告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09年3月30日,被告單方面通知原告不用再上班,并于2009年4月13日開具了退工單,工資結算至2009年4月9日。被告以銀行轉賬和現金獎金形式向原告支付勞動報酬。
原告認為,被告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法律和合同依據,應當向原告支付賠償金。同時,原告2008、2009年度中應休未休的帶薪年休假,被告也應當給予經濟補償,故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某通信(上海)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應休未休的帶薪年休假補償金以及工商查檔費,合計234103.12元。
合議庭組成人員: 張雪梅、錢文珍、蔣鳳蓮
開庭時間:2010年7月27日14:00
地點: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第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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