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話題:假期工想說掙錢不容易
又到暑期,又到旅游旺季,呼倫貝爾的夏季是零售、餐飲等服務性行業用工高峰。招假期工成了零售、餐飲等行業“用工荒”困境中暫解“饑渴”的有效辦法。而對于正在上學的學生們來說,假期打工,不管是出于經濟需要還是自我錘煉,都是人生閱歷的一部分。時下,大學生選擇暑期打工的比例越來越高,甚至有一些高中生也加入到了假期工行列。這些學子們初入社會有什么樣的經歷和感受?他們的家長和老師又是如何看待?在沒有相關政策保障的前提下假期工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假期工成“廉價勞力”代名詞
記者采訪中發現在海區打工的學生大多以基礎性工作為主,這些工作勞動量大,技術含量低,薪酬待遇一般也不高。
海三中高二學生小包告訴記者:“這個暑假我找到了一份在溫州城賣服裝的工作,老板還要了我的學生證和身份證的復印件,簽了合同,感覺很正規。期限是1個月,因為是假期工所以工資比其它員工低了很多,也不參與銷售提成。” 呼倫貝爾學院大三的學生小王說每到暑假就會在新右旗一旅游點做服務生,“我是他的老服務生了,由于家里比較困難,幾乎每個假期我都要打工,補貼一下生活費,賺些零花錢。做服務生其實挺累的,刷盤子、傳菜、曬魚干。每天工作時間超過10個小時,雖說工作勞動量大,但工資卻并不高,不足1000元的工資,老板高興時、收益好時才會給些獎勵。”
記者發現,由于假期時間較短,打工學生在工作之前與雇傭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并不多。一些有打工經歷的大學生表示,經常遇到雇傭者延長工作時間但不給增加工資的現象,可是只要工資差不多,他們就不會去討說法,只能吃“啞巴虧”,只有當出現長期拖欠時,才會“強行”索要。
記者了解到,學生打工維權日益成為學生和家長關心的問題。呼倫貝爾學院的一位老師說“學生打假期工是一個普遍的現象,卻是一個邊沿性問題。學生應該學會怎樣去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部1995年印發相關文件規定,“在校大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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