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2009年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情況分析
2009年,全區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4490件,其中:集體勞動爭議案件88件,涉及勞動者人數3182人;勞動者申述案件4482件,勞動者申請仲裁案件中涉及勞動者人數8276人。截止2009年底,全區共審結勞動爭議案件4358件,結案率為96.2%。2009年勞動爭議仲裁工作主要表現以下六個特點。
一、全年案件受理總量呈逐漸下降趨勢。一是勞動爭議預防工作初見成效。通過宣傳勞動法律法規、對企業和勞動者送法上門、接待來信來訪、開展創建和諧勞動關系單位及大量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等多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辦法,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勞動法律法規、政策等有了較深入的認識,除了到仲裁機構解決勞動糾紛外,基層調解組織通過調解化解了大量的勞動爭議。二是企業從根源上減少了勞動爭議的產生。企業經營者逐步提高了對勞動用工管理規范化的認識程度,實踐證明,由于企業注重從根源上抓起,努力在勞動用工管理上求規范,從而使該企業的勞動爭議減少,企業生產效益明顯提高。三是勞動保障監察的監督檢查在維護勞動關系中發揮了積極的督導和防范作用。
二、案件調解成功率不斷提高。近年來,各級仲裁機構一直強化調解方式解決勞動糾紛,堅持勞動爭議處理的“三快”原則,即受理案件立案審查快、案件開庭審理快、仲裁結果裁決快。并把調解作為處理勞動爭議的首選手段,堅持以“先調解后裁決、多調解少裁決、先溝通后裁決”作為保護勞動關系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準則,多渠道、多角度耐心細致地開展調解疏導工作,最大程度地實現案結事了。
三、用人單位勝訴案件數略有增加。用人單位勝訴及部分勝訴案件所占比例雖然仍保持在較低水平,但是在總量上呈現逐年上升趨勢。勝訴的主要原因包括四方面:第一,勞動者不能正確區分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和依法解除的后果,導致仲裁請求表述不清,往往不能得到支持。第二,勞動者不了解新舊法律法規的銜接,誤認為終止勞動合同就等于經濟補償。第三,因不訂立勞動合同產生的雙倍工資,勞動者往往在勞動關系解除后提出,導致錯失仲裁時效。第四,勞動者缺乏證據,導致敗訴。
四、勞動爭議焦點集中。2009年勞動爭議的焦點仍集中在社會保險待遇及福利爭議、勞動報酬爭議、經濟補償、賠償金、違約金爭議上。而且此類爭議案件中勞動者勝訴率較高。由于《勞動合同法》對勞動用工制度作了更為嚴格、合理的規定,從而使潛在的勞動爭議糾紛逐漸“桌面化”,勞動者要求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加班工資、支付未訂立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勞動爭議案件大量增多;同時,由于用工不規范、不合法,部分用人單位承擔了不利的法律后果。
五、爭議案件處理難度加大。由于案件類型多樣化,加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后,由于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管提什么仲裁訴求,都沒有仲裁風險,勞動者自然選擇最高標準,來滿足自己的最大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勞動者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了解的不多,從而在提出訴求時,無依據訴求增多,這就導致在案件處理過程中,即使有的仲裁請求沒有法律依據,但按照受理原則,仲裁員要對每一項請求進行審查和回應,處理難度和工作量明顯加大。
六、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依然十分艱難。2009年立案受理的爭議案件中,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要求恢復勞動關系等傳統的身份性爭議繼續減少,社會保險、經濟補償及勞動報酬等經濟性爭議逐漸替代了身份性爭議,成為當前爭議的重點。由于案件爭議矛盾由身份型向經濟型轉化,從而導致爭議原因逐漸向復雜化、涉及行業多樣化的趨勢發展。
上一篇:“調”字優先 維護勞動者利益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