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所有退休人員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日前,記者從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為保證退休人員均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障待遇,近期市人民政府出臺的《關于調整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意見》(津政發〔2009〕46號)明確提出:困難企業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鉤,使所有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即所有被認定的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區縣屬企業退休人員,以及已經實施破產、撤銷或因其他原因終止的企業退休人員,均可享受住院、門(急)診、門診特殊病和大額醫療費救助待遇。
在不斷完善醫療保險制度實惠人民群眾的過程中,這項政策的出臺意義十分重大。
建立了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的長效機制。按照國家和天津市醫療保險規定,在職人員繳納醫療保險費,退休人員享受待遇,即實行退休人員享受待遇與單位繳費相掛鉤的政策,這樣有利于保障醫療保險基金的平衡,有利于促進醫療保險制度可持續運行,也有利于保證全體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險權益。但從實際情況看,在經濟發展中有部分企業會因為各種原因關閉、破產或撤銷,不能正常繳納醫療保險費,影響了退休人員的保險待遇,已經多次予以專題解決。這次出臺政策,建立了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長效機制,凡是出現退休人員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情況,通過甄別即可享受待遇,不再與企業繳費相脫鉤。
提高了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截至2009年11月底,天津市參加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共149.76萬人,基本實現了全員參保。其中,有17.11萬退休人員按照“大病統籌”模式,享受住院、門診特殊病和大額醫療費救助待遇,不享受門(急)診報銷待遇。通過出臺政策,在不增加退休人員負擔的情況下,以政府補助的形式,使所有退休人員均可享受門(急)診報銷待遇,有效提高了退休群眾的保障水平。
制度的受益面廣泛,涵蓋各類群體。這項政策既包括企業退休人員,又包括關閉破產撤銷企業的退休人員,還包括在個人窗口辦理退休的人員,制度涵蓋了各種形式退休的人員,沒有留下任何死角,實現了制度的最大限度的可惠性。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醒大家,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與單位繳費相脫鉤的政策已經于2010年1月份正式實施,凡屬于制度覆蓋的人員,應抓緊辦理相關手續。具體流程,可由企業或退休人員本人向單位所在區縣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定后出具報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確認,退休人員即可享受相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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