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從太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城鎮企業職工補繳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但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續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工作全面展開。
據了解,補繳養老保險費12月底截止,參保單位對符合規定且有補繳意愿和能力的人員,以書面報告形式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中斷繳費且有補繳意愿和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由所在社會中介機構以書面報告形式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未參保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有補繳意愿和能力的人員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城鎮個體工商戶還應攜帶城鎮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并填寫 《補繳養老保險費審批、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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