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東法院成功調處一起勞動爭議案
2009-10-23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感謝法官為我解決了這起勞動爭議糾紛。”10月15日,巴東縣溪丘灣鄉曾家嶺村村民高某在巴東縣人民法院領取第二期工傷待遇2萬元時激動地說。
高某系巴東縣溪丘灣鄉麥豐某石料廠工人。2006年8月3日,高某在做工時被飛起的石屑擊傷右眼,當即被送往巴東縣人民醫院治療,診斷為右眼貫通傷,右眼內有異物。經鑒定為6級傷殘。2006年11月10日,巴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認定,高某屬工傷。該石料廠不服,先后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2008年5月23日,州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了該工傷認定結論。2008年9月25日,巴東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該勞動爭議作出裁決。
2008年10月20日,麥豐某石料廠不服該裁決,向巴東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中,麥豐某石料廠對高某的傷殘程度提出異議,申請重新鑒定。經鑒定,高某的傷殘程度為6級。經開庭審理,法官認真審查案件材料,細致分析雙方證據,找準案件爭議焦點,發現案件有調解的基礎,且雙方當事人均同意調解。法官積極組織雙方進行和解,最終達成調解協議,麥豐某石料廠分3次支付高某工傷待遇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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