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出臺政策規定養老保險繳多少可選擇
2009-09-02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石家莊市日前出臺政策規定,從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繳費年度的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為,全省在崗職工2008年度月平均工資2063元的20%,即,按照正常標準繳納,需每月繳413元。自由職業者、自謀職業者、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中的低收入參保人員,如沒能力按正常標準繳費,本人可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按照全省社平工資的60%為基數繳費,即按照月收入1237.8元繳費,月繳248元;高收入者,可選擇以全省社平工資的2倍或3倍為基數繳納。按照該政策,今年1-5月已辦理退休核準手續的,按2007年度全省社平工資計算;已預發養老金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到社保機構重新辦理基本養老計發手續,并補發差額部分的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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