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允許省外院校畢業生先落戶后就業
2009-07-16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14日,山西省教育廳對省外院校畢業生如何辦理報到手續做出了詳細規定:省外院校畢業生應在兩年擇業期內辦理就業報到手續。
派遣到省教育廳學生處的畢業生,須憑《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畢業證,由本人辦理就業相關手續。
派遣到我省地市教育局的畢業生,直接到各市及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報到。派遣到用人單位的畢業生,直接到用人單位報到。派遣到用人單位的畢業生,如需辦理戶籍等有關手續,憑《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就業協議書或落戶介紹信,由畢業生本人或用人單位(集中)辦理。定向生、委培生,到原定向、委培單位報到。我省同時允許省外院校畢業生先落戶后就業。未落實就業單位或靈活就業需要辦理擇業代理的畢業生,可隨本人意愿,到山西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山西教育人才服務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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