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本級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下調到14%
2009-07-08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本月起,浙江省下調省本級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從20%下調為14%。
參保單位按照《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規定,以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進行繳費申報。但對參保職工個人來說,繳費比例、基數暫時不變。
根據省政府6月發布的《浙江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方案》,到2012年,全省執行統一的繳費比例。全省單位繳費比例暫定為14%,凡高于14%的市、縣(市)要逐步調整到14%,低于14%的可暫維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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