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9年起,湖北將由省級財政統一為全省建制村在職主職干部(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全部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據悉,湖北為全國首家實施該項政策。
2009年,湖北省財政預算已安排1.3億元(含向前補繳7000萬元),為全省35066名在職村主職干部辦理基本養老保險。以后還將每年安排不低于6000萬元的專項資金。同時,各縣(市、區)還將按照全省統一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在職村副職干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對象條件和具體實施辦法。
按規定,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村主職干部,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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